建筑业中有一类特殊的工程,叫做“甲供工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甲供材”项目。建筑业的财务朋友们都知道,甲供材项目在增值税上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但是,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可能有很多人还不是很明白。
今天,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甲供材”的相关知识以及账务处理。
一、什么是“甲供材”?
“甲供材”主要应用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就是建设单位自行购买建设工程的各类材料、物资、动力交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劳务完成工程施工建造的一种经营方式,施工单位不需要支付材料价款,采购材料的发票抬头是建设单位,但“甲供材”金额应计入施工单位的总收入中。
二、“甲供材”有哪些形式?
“甲供材”主要有两种形式:
形式一:甲供材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甲方采购后交给建筑企业使用,并抵减部分工程款。
形式二:甲供材与工程款无关,甲方采购后交给建筑企业使用,并另行支付工程款。
三、“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区别?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规定,“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业主(发包方)自行采购给总承包使用的行为。
“甲控材”是指业主或发包方让与其中标签订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到其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一种经济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甲控材”是建筑法里明确禁止的行为。
四、“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供材”的账务处理,与甲供材的形式有关。上文中提到甲供材有两种形式,其中“形式二”比较简单,在此就不赘述了。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形式一”的账务处理。
【案例】甲建筑公司为乙工厂扩建一座厂房,合同约定采取甲供材方式,乙工厂负责购买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只付给甲建筑公司扩建改造过程中的施工劳务费用。乙工厂采购的建筑材料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
预计乙工厂需要购买建筑材料1000万元,要支付建筑公司劳务费用650万元(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请问:甲建筑公司和乙工厂,上述甲供材业务应分别如何账务处理?
分析:
1、乙工厂采购建筑材料并交给甲建筑公司使用,建筑材料的价款抵减工程款。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乙工厂购入材料
借:工程物资——某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2)乙工厂将材料交付给甲建筑公司
借:预付账款 1130
贷:工程物资——某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3)工程结算,乙工厂收到甲建筑公司开具的发票
借: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 1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8.5(1650*9%)
贷:预付账款 1130
银行存款 668.5
2、甲建筑公司收到乙工厂的建筑材料,并进行施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甲建筑公司收到建筑材料
借:原材料——某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预收账款 1130
说明:如果甲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贷方科目则为合同负债。
(2)甲建筑公司领取材料进行施工
借:工程施工——直接材料 1000
贷:原材料——某材料 1000
说明:如果甲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借方科目则为合同履约成本
(3)工程结算,甲建筑公司给乙工厂开具发票
借:预收账款 1130
银行存款 668.5
贷:工程结算 1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8.5(1650*9%)
说明:如果甲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则上述分录应写成:
借:合同负债 1130
银行存款 668.5
贷:合同结算 1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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