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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对于农民工工资如何入账?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3
作者:光头五哥

提问

  建筑公司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除了申报个税,做成本。有没有其他的更规范的方法呢?

解答:

  方法一: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提出者既然表明申报个税,那就说明他走的是员工进行个税申报,也就是说贵公司可能是在银行给农民工开通了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这确实是一种好方法。这样资金能直接进入到农民工的手上,方便农民工随时随地可查,保障了农民的权益。这种情况下,把农民工当做员工对待,根据劳动者的定义,可以给大家看一下:

  该定义说明农民工是符合“劳动者”范畴的。另外根据问题,想计入成本的话,那就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在劳动合同范围内提供的职务性服务,是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规定,规定中说到: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将民工转换为员工,是可以合理合法计入成本的。但是此方法最好的使用范围是在农民工人数少的时候,人数增多此方法就会加大工作量。

  方法二:代开发票

  优点是合法合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真实性保障,方便快捷,解决企业成本费用的问题。缺点是很多地方会按照劳务报酬征个税,以至于很多人不愿意代开。

  方法三:转换主体身份

  比如让个人去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自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劳务派遣雇佣人员等。

  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都可以计入成本,根据2018年28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第九条说明:按照规定代开的发票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所以在合理取得发票之后计入成本,原文附上,便于理解。

  同时我们要注意的是,如果要对方开具发票,就要签订合同,合同上需标明支付农民工信息,付款方式和甲乙方责任划分。承包方负责人每月需要提供民工人名单和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以确保真实性;承包方还要每月考核农民工的工作量和制作工资支付表,计算每个人的工资金额,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将农民工的“工时考勤表”和“工资支付表”交给施工公司的对接负责人,然后对接人再给财务;财务部要核对“工资支付表”上名单的真实性,以及要核对民工考勤。流程走完同意支付后,将款项打到承包方的指定收款户,由其将“工资发放表”上的工资代发给农民工,并在工地上(或者公示板)进行工资发放的公示表,最后所有表格均要一式两份签字盖章,财务部留档保存以备查。

  综上所述,如果被雇佣的农民工是当员工对待,就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计入成本;如果不按照员工,那可以选择代开发票或者转换身份的方式获取发票后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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