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个税手续费要不要价税分离?
2021年度个税手续费返回是否申请了?手续费返回是否已经收到了呢?有关个税手续费返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目前基本没有争议,增值税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需要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于是乎,在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收到2021年个税手续费返回,如何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账务处理,让小规模纳税人财务犯了愁!
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进行分析,永恒公司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共代扣代缴员工个税10000元,2022年申请个税手续费返回10000*2%=200元。于2022年4月10日收到手续费返回20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在进行账务处理之前,首先确定个税手续费返回增值税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征收率为3%,属于15号公告规定的免税范畴。
有两种账务处理方法:
第一种:进行价税分离
(1)收到返还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194.17---2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3---200/(1+3%)*3%
(2)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5.8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5.83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5.83
分析:个税手续费返回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但因实务中目前税务机关并未要求企业开具3%税率的专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
第二种:不进行价税分离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00
从该案例中可知,以上两种处理方法,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无论是先价税分离再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还是一步到位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最终都归集至“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这是由于这笔业务本身就是营业外收入,但如果是正常的营业收入,是否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呢?
关于免税收入会计做账时是否需要价税分离,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享受免税以来,一直争议不断,财政部的答复是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但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或者是很多学者都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价税分离?在此,笔者认为价税分离会使得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
假设某物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实际收取物业费404万元(每季度均超过45万元),则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400万元;2022年假设实际收取物业费也是404万元,均未开具3%税率的专票,享受免税。
第一种做法:价税分离
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
其他收益:4万元
第二种做法:未价税分离
主营业务收入:404万元
不言而喻,在实际收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价税分离使得2021年、2022年收入数据具有可比性,未增长也未降低,利润总额增加4万元是由于国家减税降费所形成的收益。
未进行价税分离,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看似会增加1%,但这个1%其实是税款减免的金额,并不是真实业绩的增加。若2023年免税政策不再执行,则2023年收入数据再次变为不含税金额。三年的收入数据分别是含税、不含税、含税,没有可比性!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从15号公告表述可知,小规模纳税人3%所谓的免税,是阶段性的,也是暂时性的。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是否会延续也是未知的。
综上所述,从财务核算的准确性来说,或者是开展财务分析的企业,取得营业收入建议进行价税分离,确保会计指标口径一致;若是收入本身体量较小,内部未开展财务分析,也可以不进行价税分离!至于个税手续费,无论是否价税分离,最终结果是一致,要不要多做2笔分录财务朋友们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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